注意事項
1.基於全校資源最有效利用觀點考量,本中心保有借用准駁權利,並得隨時收回已借出之設備,審核結果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借用人。
2.借用人於約定時間持教職員證至本中心進行設備測試點交。
3.資料之保存與保全責任,由借用人自行負擔。
4.借用人安裝電腦軟體應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範。
5.借用人應善盡設備保管責任並如期歸還,如有設備遺失、毀損或延誤歸還等情事,借用單位應支付修復、賠償費用並負擔相關責任。

諮詢窗口
電算中心教學組   EMAIL:cctrs@nccu.edu.tw 或撥校內分機62523 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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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筆記型/平板電腦借用
    發表人
    za
    單位
    電算中心
    建立
    2020-01-17 10:43:57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2-11-29 13:55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