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記型/平板電腦借用對象為何? (#89)
筆記型電腦:
借用對象:本校教學單位(院、系、所)、研究單位(中心)、行政單位。

平板電腦:
借用對象:本校教學單位(院、系、所)、研究單位(中心)、行政單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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